浙江省科學技術廳關于浙江—芬蘭産業研發合作計劃首輪項目征集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科技廳與芬蘭國家技術創新局(Tekes)于2013年共同簽署的合作備忘錄精神,為支持雙方技術創新合作,浙江省科技廳與Tekes聯合設立浙江-芬蘭産業研發合作計劃,為雙方符合條件的機構開展聯合研發及産業化合作提供支持。項目在浙江區域的組織管理工作由浙江省科技廳負責,項目在芬蘭區域的組織管理工作由Tekes負責。
依據雙方商定的2014年合作計劃,現開始首輪項目征集工作。有關事項具體通知如下:
一、項目征集範圍及條件
本輪項目征集包括信息通訊技術、清潔技術、海洋技術、造船技術、食品安全技術、服務技術以及先進制造技術等領域。清潔技術領域項目将擇優推薦申報科技部中芬中小企業清潔技術創新合作項目。
項目基本條件:
1.浙江申報主體須為在浙江省内注冊、運營,且具有研發能力的企業,高校、科研機構可作為技術合作方參與。芬蘭申報主體為在芬蘭境内注冊、運營,且具有研發能力的企業、高校和科研機構。
2.項目創新水平高,合作内容為新産品、新工藝研發,或引進芬蘭技術在浙江省應用并實現産業化。
3.項目成熟可行,合作雙方事先對知識産權歸屬和産品或工藝的商業化達成共識,且有明确的分工。
4.項目具有一定合作基礎,執行期一般不超過3年。
二、資助金額
1.根據合作備忘錄精神,浙江省科技廳每年安排專項資金支持浙江企業,按浙江企業實際研發投入的15%給予100-500萬元的研發經費資助。
2.依據芬蘭相關規定,Tekes為芬蘭機構提供支持,支持經費不超過芬蘭機構申請并經核準的項目研發投入的50%。
三、具體組織方式
1.雙方已達成合作協議和意向,或有明确合作夥伴并正在商談的項目,中方機構應填寫《浙江-芬蘭産業研發合作項目表》(附件1),并于2014年3月20日前提交至浙江省科技廳。
2.浙江省科技廳委托浙江省對外科技交流中心幫助有明确需求的雙方企業尋找合作夥伴,對接具體合作項目。浙江企業需要尋找芬蘭合作夥伴的項目,請填寫《浙江企業對芬蘭合作需求信息表》(附件2)。在征集截止日期前确定合作夥伴并達成合作協議的項目,可參加本輪項目征集工作。
3.浙江省科技廳将對浙江企業提交的項目表進行初步篩評評審,并于2014年4月通知初評結果。通過初評的浙江企業,按規定向浙江省科技廳提交計劃正式申報書。芬蘭合作方按照Tekes規定的申報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具體要求和截止日期将另行通知)。雙方各自提交的相關材料中,項目名稱(中英文)、雙方參加單位(中英文)和雙方項目負責人應嚴格一緻。僅向一方組織管理部門提交材料的項目将不被受理。
4.浙江省科技廳和Tekes将依據各自的管理辦法對合作項目分别進行獨立的專家咨詢和評審,并提出資助建議。對于雙方評審均通過的項目,将由浙江省科技廳和Tekes協商确認聯合資助的項目名單,于2014年6月公布。
5.本輪項目征集材料報送要求:紙質版一式三份、加蓋公章,經各市科技局(委)或省級以上高新區(開發區)管委會審核後報送至浙江省科技廳國際合作處,并提交電子版至xuxing@zjinfo.gov.cn(标題注明“單位+芬蘭項目征集”);有關項目對接請聯系浙江省對外科技交流中心,并提交電子版至csyzju@126.com(标題注明“單位+芬蘭項目對接”)。
四、聯系方式
1.浙江省科技廳國際合作處(項目征集)
聯系人:洪晨鳴、徐興
電話:0571-87055837、0571-87054043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環城西路33号(310006)
2.浙江省對外科技交流中心技術轉移部(項目對接)
聯系人:陳晟穎
電話:0571-87978953
地址:杭州市文二路212号高新大廈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