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圍繞市委、市政府“重建紹興産業 重構紹興水城”戰略部署,進一步推進“十二五”科技計劃的實施,突破并解決一批核心關鍵技術、轉化一批科技成果,确保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取得成效,根據《紹興市科技計劃與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現就2014年科技計劃項目申報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計劃類别 1、科技攻關計劃項目。項目以企業為主體組織實施,重點支持産業鍊垂直整合,産業上下遊銜接緊密,大中小企業協同創新的項目攻關形式,繼續加強對孵化器企業、科技指導員企業、農業科技企業科技創新項目的扶持。項目分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 2、科技成果推廣計劃項目。項目以企業為主體組織實施,通過示範、推廣和輻射帶動,有效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産業化,實現規模效益,推動産業技術升級。項目分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 3、院校科技合作項目。項目以企業為主體組織實施,支持企業與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組織實施的高新技術研發、創新及産業化項目。項目分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 4、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項目。項目以企業為主體組織實施,同時适當考慮涉農科研機構(院校)和事業單位,被轉化項目應是申報單位自主開發或者是從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受讓的科技成果。 5、公益性技術應用研究計劃項目。項目以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其他從事社會公益事業的機構為主體組織實施,圍繞我市重點産業發展共性技術進行研發,以及資源環境、人口質量和健康、公共安全、減災防災、農業與農村發展等社會公益領域進行技術研究。 6、戰略性新興産業關鍵共性技術攻關招投标項目。圍繞市政府确定的戰略性新興産業重點支持領域,進行重大關鍵共性技術項目招投标。具體組織方式,我局将會另行下文通知。 二、重點申報領域 (一)先進裝備制造 1、成套通用裝備制造; 2、裝備工業基礎件制造; 3、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 4、汽車及其關鍵零部件、新能源汽車及交通運輸配套裝備; 5、專用設備制造; 6、儀器儀表制造。 (二)新材料 1、新型紡織材料; 2、電子信息新材料; 3、新能源材料; 4、新型金屬材料; 5、新型無機非金屬材料; 6、新型化工材料; 7、新型建築材料; 8、其他新型材料。 (三)新能源 1、矽晶體電池、準單晶電池、薄膜電池、锂離子電池,新型動力電池和儲能系統等; 2、多晶矽提純; 3、光伏發電并網及光伏應用、風電; 4、生物質能利用; 5、太陽能應用; 6、空氣源、水源、地源等其他能源應用。 (四)節能環保 1、餘熱、餘能、餘壓利用; 2、高能耗行業、建築行業、交通運輸業等節能技術; 3、照明節能技術; 4、典型機電産品節能技術; 5、水污染、流域污染的綜合防治; 6、大氣污染、區域污染的綜合控制; 7、循環經濟與清潔生産,環境監測等。 (五)生命健康 1、重大疾病防治創新藥物和幹細胞制品; 2、基因工程藥物、生物仿制藥、靶向藥物、生物芯片; 3、現代醫療制劑,新型疫苗、醫學診斷試劑、醫藥生産檢測用試劑、農藥殘留診斷試劑盒; 4、高端醫療設備,組織工程産品及材料,新型功能性醫用敷料。 (六)新興信息 1、集成電路産業; 2、軟件與信息服務業; 3、通信與網絡産業; 4、數字音視頻; 5、新型顯示與光電子; 6、新型電子元器件; 7、應用電子。 (七)通用航空 通用航空制造及相關技術研發。 (八)現代服務業 文化創意、技術研發等科技服務業。 (九)農業領域 1、種質資源創新與種養模式; 2、農産品精深加工與現代貯運; 3、設施農業與信息化; 4、新型農業投入品引進與農業生物制劑研發; 5、黃酒及相關産品開發。 (十)公共衛生領域 1、重大疾病,常見病、多發病防治; 2、婦女兒童疾病與生殖健康; 3、公共衛生事件防範與應急救援; 4、診療新技術。 三、申報條件及資助方式 (一)申報條件 1、重點項目 (1)申報企業上年度研發投入占企業銷售收入的比例達到1.5%以上(以統計局統計數據為準); (2)申報企業應是高新技術企業且建有市級以上(含市級)研發機構,有穩定的科研團隊和創新組織; (3)企業承諾在項目實施期間申報相關知識産權,在知識産權、環保、金融、生産安全等方面信用記錄良好; (4)企業為實施項目已投入相應資産、資金和人力。 涉農、“五水共治”、大氣污染治理等重點攻關方向領域的科技企業可适當放寬上述研發投入和研發機構條件申報門檻。 2、一般項目 (1)申報企業上年度研發投入占企業銷售收入的比例達到1.0%以上(以統計局統計數據為準); (2)申報企業應建有研發機構,有穩定的科研團隊和創新組織; (3)企業承諾在項目實施期間申報相關知識産權,同時在知識産權、環保、金融、生産安全等方面信用記錄良好。 涉農、“五水共治”、大氣污染治理等重點攻關方向領域的科技企業、孵化器企業可适當放寬上述研發投入和研發機構條件申報門檻。 (二)資助方式 1、事後補助方式。事後補助是指在項目實施結束,經審核、評估或驗收通過後,采取一次性撥款方式給予财政資金補助。院校合作類科技項目以事後補助方式進行資金補助。 2、分期補助方式。一般在項目立項後撥付财政補助總經費的60%,在項目實施結束并經驗收合格後再撥付40%的方式,分期給予資金補助。科技攻關類、科技成果推廣類、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類等以分期補助方式進行資金補助。 四、優先支持對象 1、優先支持我市十大重點産品領域,建有市級企業研究院的企業申報; 2、優先支持産學研協同創新,産業鍊協作申報; 3、優先支持列入區政府、開發區(新區、新城)管委會本年度作為重大科技項目立項支持的企業申報; 4、優先支持有創業投資機構投資,并且投資機構到位資金500萬以上的企業申報; 5、優先支持企業科技指導員參與實施的項目; 6、優先支持 “五水共治”、大氣污染治理類科技計劃項目。 五、申報材料要求及方式 (一)申報材料要求: 1、申報科技攻關類、科技成果推廣類、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類、公益性技術應用研究計劃類項目的,提供《紹興市科技計劃項目申請書》(2014年版)和項目可行性報告等相關紙質材料一式三份。 2、申報院校科技合作項目的,提供《紹興市院校科技合作項目申請書》(2014年版)、項目可行性報告和院校合作協議等相關紙質材料一式三份。 3、屬于優先支持對象的需提供加蓋公章的相關證明材料一份。 4、項目申報彙總表由項目歸口管理單位統一填寫上報。彙總表字段包括序号、項目名稱、申報單位名稱、項目負責人(組長、副組長)、申報計劃類别代碼、重點申報領域、評審領域、項目總經費、申請财政經費、備注等欄目。優先支持項目請在備注欄中注明具體優先支持條件。申報彙總表由項目歸口管理單位統一填寫上報。 項目申報紙質材料蓋章後報送至歸口管理單位,由歸口管理單位統一報送至綜合計劃處。無具體歸口管理單位的直接報紹興市科技局綜合計劃處。 (二)申報方式: 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實行網絡在線填報方式組織申報。項目申報單位須通過紹興市科技局門戶網站的“網上申報”欄申報項目。申報單位完成網上申報後,按要求準備紙質材料上報。 六、申報注意事項 (一)申報市級科技計劃項目應當遵循以下規定: 1、同一項目負責人(組長、副組長)負責的在研市級及以上科技計劃項目數不得超過2項。承擔在研項目已達上述限定數的,不得參加新的市級科研項目申報,也不得因申報新的項目而退出在研的項目。 同一項目不得在各類同級科技計劃中重複申報。一經發現,取消其立項資格,并納入信用不良記錄。 對已承擔市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合同期滿應當驗收而尚未及時申請驗收的申報單位,不再受理其申報新的項目。 2、推薦申報類項目提交的項目可行性報告中應當回避項目申報單位和項目負責人、成員相關信息,否則作無效申報處理。 3、項目申報單位和申報人要對項目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作出承諾。 4、在科技項目實施過程中信用不良記錄的企業和項目負責人,在限制期間内不再允許其申報。 5、在高新技術企業複審、市級企業研究開發中心複審、專利示範企業複審等科技活動中,有不良記錄的企業,原則上不允許其申報。 (二)各歸口管理單位應按照要求,認真做好申報項目的組織推薦工作,積極考察項目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在項目申請書的“初審意見”中需提出具體推薦理由,并由歸口管理單位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後,向市科技局推薦上報。 七、 受理截止時間及受理部門 市科技局網上受理和紙質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2014年4月15日,逾期不再補報。 受理部門:科技局綜合計劃處 聯系人:俞潔 聯系電話:851336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