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因工作、學習單位發生變化,應按規定轉移黨員組織關系。及時接轉黨員組織關系,是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和監督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也是增強黨員的黨性和組織觀念的重要措施,各級黨組織要切實重視和做好這項工作。為了進一步規範黨員組織關系接轉工作,現依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提出如下接轉工作規範:
一、黨員組織關系轉接憑證
黨員組織關系包括正式組織關系和臨時組織關系。轉移和接收正式組織關系,應當憑據中國共産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轉移和接收臨時組織關系,應當憑據中國共産黨黨員證明信或中國共産黨流動黨員活動證。根據中央組織部有關文件要求,從2007年1月1日起,須使用修訂式樣的《中國共産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和《中國共産黨流動黨員活動證》。
二、黨員組織關系轉接使用範圍
1、黨員外出地點或工作單位相對固定,外出時間6個月以上的,一般應當開具中國共産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外出時間6個月及6個月以内的,一般應當開具中國共産黨黨員證明信。
2、外出地點、時間不确定的,一般應當持有中國共産黨流動黨員活動證。(學校暫不辦理)
3、短期外出開會、參觀、學習、實習、考察等,時間在3個月及3個月以内,無需證明黨員身份的,可不開具黨員組織關系憑證。
三、黨員組織關系轉接程序
1、校内轉移
(1)因工作或直升(考取)本校研究生,組織關系仍歸靠其原所在分黨委、總(直)支的畢業生黨員,不需要辦理《中國共産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但需要将其有關情況上報校黨委組織部。
(2)因工作或直升(考取)本校研究生,但畢業後所往單位與原單位分屬不同的黨委、總(直)支的畢業生黨員,需要辦理《中國共産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校内)》。
2、市内轉移
因畢業後所往單位為上海市委所屬的其他單位的畢業生黨員,需要辦理《中國共産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此介紹信加蓋校黨委組織部公章。需要注意的是:對方接收組織關系黨組織需為黨委或黨組,不可為總支或支部。按照黨員組織關系屬地化管理要求,除建立黨組織的單位外,其他單位的黨員組織關系一般轉至所在地街道(鎮)黨委(黨工委);如與人事代理公司有協議,也可将黨員組織關系轉至人事代理公司黨組織。去向單位組織關系隸屬于省委教育工委的在杭高校,擡頭為該高校黨委組織部;去向單位組織關系非隸屬于省委教育工委的省内其他高校,擡頭為該校所在市(縣)委組織部。
3、轉移至外省(市)或中央直屬單位
因畢業後所往單位為外省(市)委所屬單位、中央直屬單位或其他特殊類型單位的,需要辦理《中國共産黨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此介紹信由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處加蓋公章。
需要注意的是,本類組織關系轉移需要轉至相應級别的黨組織。符合本組織關系轉移直接接轉程序的黨組織類别包括:(1)縣級及縣級以上地方各級黨委組織部。(2)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機關黨(工)委組織部,黨委各工作委員會組織部(處),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組織部(處)。(3)中央直屬機關各部門、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中央一級人民團體的機關黨委。(4)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組織部及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的境内企業黨委(直屬黨委)。(5)中央各金融機構黨委組織部及各金融機構的省級分支機構(或派出機構)黨委、直屬單位黨委。(6)鐵道部政治部組織部及鐵道部各鐵路局黨委,部屬各公司、各鐵路分局及分局級公司黨委。(7)民航總局黨委及民航總局直屬的各地區管理局、空警總隊、企業、事業單位黨委。(8)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及兵團各師黨委。(9)中國人民***師(旅)或相當于師以上政治部或其組織部門。
四、填寫介紹信的方法和辦理要求
(一)介紹信的填寫方法
組織關系介紹信由省委組織部統一規格印制,需要填寫的内容有:黨員姓名、正式(或預備)黨員、由何單位轉往何單位、黨費交納月份、開信日期等等。
1、黨員組織關系編号(按連續順序的方式)、組織部印章及騎縫章已經印制好,填寫錯誤或廢棄的要将介紹信下聯粘回原介紹信存根處;
2、介紹信需要用黑色或藍黑色的鋼筆或簽字筆填寫,不得用圓珠筆或鉛筆填寫;
3、去往黨組織擡頭要填全稱,去向寫明黨員的實際去向;
4、黨員姓名不能有錯别字;
5、黨費交納月份大寫;
6、有效日期最長為“90天”,建議省内一般“30天”,省外一般“60天”逾期不辦理轉移手續,介紹信自行作廢;
7、介紹信不得塗改,若填寫有誤,應作廢,重新填寫新的,作廢的必須粘貼在新介紹信的存根上;
8、黨員所在的基層黨委的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傳真和郵編都應詳細填寫,方便回收存根;各學院應填寫本學院黨委詳細的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及傳真和郵編等。
9、《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上聯為存根(妥為留存後交校黨委組織部存檔),下聯由黨員領取,并告之按期轉接并及時返還回執。
10、每冊《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用完後,需憑存根到校黨委組織部換取;
11、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和接收過程中有關材料、有關數據要注意保存,并及時上報校黨委組織部;
(二)畢業生黨員離校時辦理介紹的要求:
1、為了提高工作效率,針對6月份大量黨員畢業離校,各學院黨委(黨總支)應以學生支部(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為單位集中辦理。出省或跨系統的由學院黨委(黨總支)統一開具擡頭為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的介紹信,以學院為單位集中一起學校黨委組織部辦理轉接。
2、認真填寫《伟德BETVlCTOR1946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轉移登記表》彙總好,于每年6月25日前報黨委組織部備案。
3、每年9月份統計介紹信回執的回收情況,對沒有回執的,及時聯系,教育督促其及時辦理轉接,并于9月20前将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轉接情況、存在的問題和處理的辦法上報黨委組織部(zzb@hdu.edu.cn)。
五、黨員組織關系轉接**殊問題的處理
1、待就業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的處理。暫時落實不了工作單位的畢業生黨員,可将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鄉鎮黨組織(轉至單位黨組織不詳的應由學生黨員本人查明),也可随同檔案轉移到縣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勞動)服務機構黨組織;
2、組織關系介紹信丢失的處理。黨員應妥善保管自己所攜帶的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一旦丢失,黨員要在介紹信的有效期内及時向接收黨員組織關系的黨組織及學校組織部門出具書面報告。學院黨委應對丢失介紹信的情況進行審查,确有客觀原因可予補轉。對丢失介紹信的黨員,應予嚴肅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還應給予适當的黨紀處分。
3、組織關系介紹信過期的處理。不及時轉移組織關系,導緻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過期但未超過六個月的,如确有正當理由,憑個人申請及單位出具的加蓋黨組織公章的情況說明,本人回學校另行補轉(需交回手中持有的組織關系介紹信)。對于無特殊理由,把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給轉往單位的黨組織,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交納黨費,也不向有關黨組織彙報的同志,在介紹信開出六個月以後,學校不予補轉,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4、組織關系介紹信開錯或單位改派的處理: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開錯或單位改派的,需将原介紹信在有效期内交回原黨組織,重新開具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作廢介紹信粘貼在新介紹信的存根上。
5、組織關系轉出的預備黨員轉正問題的處理。預備黨員預備期滿時,仍沒有找到工作單位的,應向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提出書面的轉正申請,向黨組織實事求是地彙報自己在預備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學習等各方面的實際情況,并要求黨組織讨論自己的轉正問題。在轉正過程中需要調用建黨材料的,應由所在黨組織出面向保管檔案材料的人才中心或學校調檔(預備黨員個人的建黨材料),轉正手續完成後及時歸還。
8、其他未盡事宜,由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附件1:在全國範圍内可以相互直接轉接黨員組織關系的黨組織
在全國範圍内可以相互直接轉接黨員組織關系的黨組織是:
(1) 縣級及縣級以上地方各級黨委組織部。
(2) 省、自治區、直轄市直屬機關黨 (工) 委組織部,黨委各工作委員會組織部(處),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組織部(處)。
(3) 中央直屬機關各部門、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及中央一級人民團體的機關黨委。
(4)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組織部及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管的境内企業黨委(直屬黨委)。
(5)中央各金融機構黨委組織部及各金融機構的省級分支機構(或派出機構)黨委、直屬單位黨委。
(6)鐵道部政治部組織部及鐵道部各鐵路局黨委,部屬各公司、各鐵路分局及分局級公司黨委。
(7)民航總局黨委及民航總局直屬的各地區管理局、空警總隊、企業、事業單位黨委。
(8)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黨委組織部及兵團各師黨委。
(9)中國人民***師(旅)或相當于師以上政治部或其組織部門。
具有在全國範圍相互直接轉接黨員正式組織關系權限的黨組織,同時具有相互直接轉接黨員臨時組織關系的權限。省(自治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及市(地、州、盟)各部門的機關黨組織,縣(市、區、旗)直屬機關黨(工)委,鄉鎮黨委,城市街道黨(工)委,企、事業單位黨委,中國人民***和武裝警察部隊團或相當于團級單位政治機關,可以在全國範圍相互直接轉接黨員臨時組織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