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經過前一階段各學院的通力合作,本學期期末考試的考試時間地點已基本排定,除非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的,将不再變動。現将考試時間安排及第二階段的主要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期末考試時間安排
1、考查課程考核時間:2014年5月29日到2014年6月7日全天及8日白天内,由各開課學院自行組織安排。
2、學院組織課程考核時間:2014年6月9日-11日全天及12日上午、12日-18日晚上,具體時間段為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45-15:45,晚上18:30-20:30。
3、學校組織課程考核時間:2014年6月13日、15日-18日及12日下午、19日晚上,具體時間段為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45-15:45,晚上18:30-20:30。
若有個别考生考試時間沖突,須由學生本人在考前3天提出申請(主要基礎課優先參加考試),開課學院批準後在該門課程正常考試時間段後面直接安排二次考試。
二、 監考教師安排
1、監考教師安排的原則:任課教師一般由系統自動生成該門課程的主監考教師之一,剩下其他監考教師由系統根據本考場考生中所占比重最大的學院派監考教師。
2、各學院不得安排研究生監考,排定的監考教師,不得随意調換。如監考教師有特殊情況,确實需調換其他監考教師的,由監考教師提出申請,報所在學院批準後送教務處備案。
3、各學院在考前必須對全體監考人員進行培訓,對學生進行考風、考紀教育,要求特别強調監考教師應嚴格考場紀律,盡可能杜絕違規、作弊現象的發生,保證監考工作順利完成,見附件1。
4、請各學院在5月15日前完成系統裡的監考教師安排任務,并統計各具體考試時間内監考教師需要坐校車的人數(填附表2)。
若各學院在安排監考教師過程中發現期末考試安排的任何錯誤及疑問,請及時告訴教務處102室,電話86915013。
三、 巡視值班人員安排
1、學院組織考試期間由各學院自行組織考試巡視小組,負責本學院組織考試課程的領導和監督工作。巡視安排請于5月20日前報教務處備案。
2、學校組織考試期間由學校統一組織考試巡視小組,負責學校組織考試課程的領導和監督工作,具體人員構成分配見附表3,請各學院在5月20日前安排好巡視人員報教務處102室。
四、 試卷命題、送印
(1)學校組織的考試課程試卷(除學校負責的課程外),請各學院在5月26日前交文印中心印刷。印卷時必須将填好的文印申請單、試卷彙總表和試卷打包标簽(打包标簽要附上學生名單及考場情況登記表)一并交文印中心。
(2)《英語》、《大學物理》、《高等數學》、《線性代數》、《C語言程序設計》、《VB程序設計》、《JAVA語言程序設計》等學校負責課程的考試試卷,請各相關學院于5月22日前交到教務處102室。
(3)試卷稿紙、文印申請單和試卷彙總表,請各學院教學秘書從校園網教務處網頁下載區直接下載有關表格。
(4)注意:請詳細填寫“試卷文印單”,考試課程名稱與開課目錄中課程名稱必須一緻。各門課程的試卷均需經教研室主任或系主任審核簽字,教研室主任或系主任須認真審核試卷内容,确保試卷的質量,做到難度适宜,符合教學大綱的要求,保證試題的正确性。内容、要求相同的同一門課程交一份試卷。試卷書面打印或書寫須用我校規範的試卷稿紙,卷面須工整、清楚。
(5)期末考試試卷管理及違規作弊處理流程的具體流程,見附件4。
教務處
2014年5月12日
附件1:/upload/file/20140512/20140512141003_2114.docx
附件2:/upload/file/20140512/20140512141025_4897.doc